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琉璃神社 琉璃神社 财政局关于加发一个月城乡低保资金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12-18 00:00

 

各县(区)民政局、财政局,高新区社会事业局、财政局:

为了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,经市政府同意,给12月份在册城乡低保对象按照12月份的发放金额加发一个月低保金。请各县区按照要求及时安排,于12月底前将资金足额拨付到低保对象手中。


琉璃神社            琉璃神社 财政局

2018年12月17日



  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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